奔驰因欧7排放法规,将在欧盟市场全面停产V12发动机
梅赛德斯-奔驰近日宣布,受即将实施的欧7排放标准影响,公司将停止在欧盟市场供应搭载双涡轮增压6.0升V12发动机的车型。这款代号M 279的十二缸动力总成将正式告别欧洲大陆。

在给外媒Motor1的一份声明中,奔驰发言人表示,不仅是欧盟,采用欧盟车辆一致性证书(CoC)标准的国家,包括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等非欧盟国家,以及印度等其他市场,也将不再提供这款已推出十余年的发动机。公司正持续迭代车型与发动机阵容,并严格遵守包括欧7在内的所有现行法规。
作为替代,升级后的V8发动机将成为上述市场的旗舰动力选择,最大功率可达603马力,性能与现款V12基本持平。奔驰方面表示,这款V8发动机在驾乘舒适性与动力表现上完全符合迈巴赫的品牌定位。值得注意的是,V12发动机将继续在中国、美国和中东等核心市场供应。S680的命名将在全球范围内保留,即便部分地区已换装V8版本。

在V12发动机日渐稀少的背景下,奔驰并非唯一做出这一调整的车企。宾利飞驰已停产W12发动机,大众辉腾与奥迪A8的十二缸版本早已成为历史,宝马也在上一代7系停产后淘汰了V12,仅劳斯莱斯古思特与幻影仍保留该动力配置。分析指出,在排放法规日益严苛的趋势下,大排量发动机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,而为小众车型研发结构复杂的V12混动系统,商业上并不具备实际意义。
加载全部内容